【職缺名稱】特教生 生活助理
【工作地點】配合特教生上課地點,以弘光校內為主。
【工作內容】特教生生活協助,包含如廁、飲食與行走安全之照護。
【徵才對象】
依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符合個人助理資格者。
註:個人助理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法規內容可參考: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61
【工作時間】配合學生修課時間:週一與週三09:00-17:30、週五08:00-16:00
【薪資待遇】依照台中市自立生活支持方案個人助理費用給薪,時薪210元。(每月時數依規定上限為140小時,未滿140小時則依實際時數計薪。)
【應徵條件】配合度佳、富責任感、耐心細心、主動積極且能獨立作業者。
【聘用時間】112年10月02日(一)~113年01月12日(五)
【其他備註】
1.意者請於112年09月15日(五)前將履歷(含基本資料、聯絡方式、工作經驗及照片)與相關證明E-mail至信箱visanchen@hk.edu.tw,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特教生生活助理」。2.如有特教生相關服務經驗請一併書寫於履歷上。
【聯絡方式】若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洽04-26318652校內分機1475(陳老師)。
※履歷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面談,不合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履歷,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