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修課申請係以人工填單方式申請,請同學特別注意以下說明:
一. 依 據:
依弘光科技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二.辦理課程:
選修(含跨系)、跨系學分學程及重、補修之科目。
三.辦理時間:
110年05月17日(一)至05月21日(五)(第13週)
※若因校外實習因素而課程為濃縮週數上課者,則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四.辦理方式:
1.同學須親自至課務組填寫申請單申請。
2.專科部及大學部以2門課程為原則、研究生以1門課為原則,但不受課程人數下限之限制。
(配合計劃之課程及實作課程,則須依各系的規劃人數下限為依據)
五.注意事項:
1.辦理放棄修課申請,但不退費,並於學期成績單註記「退選」。
2.若學費有未繳清的同學,則不可辦理放棄修課申請。
3.課程退選之後,本學期修習總學分數仍需符合學則之規定,若低於學則規定則不可退選。
4.課程若低於開課標準(大學部20人,專科部25人)而維持開課者,其不開放申請退課,其他課程則依各系自訂為依 據。
部別 | 學制 | 學分下限 | 學則 |
日間部 | 五專一至三年級 | 20學分 | 專科部學則第二十一條 |
五專四至五年級 | 12學分 | ||
大學部一至三年級 | 10學分 | 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則第二十二條 | |
大學部四年級 | 4學分 | ||
研究生一年級 | 2門課或4學分 | 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則第七十九條 | |
研究生二年級 | 1門課 | ||
進修部 | 大學部 | 1門課 | 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則第五十九條 |
專科部(含在職專班) | 1門課 | 專科部學則第二十一條 |
教務處課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