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教材製作獎勵申請公告**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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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課務組

**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教材製作獎勵申請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4日張貼人:教務處課務組

**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教材製作獎勵申請公告**

依教育部整體發展奬勵補助經費審查委員建議本校應設法提升教材品質,因應此點並為推動「出版導向」(具出版潛力)之優質教材製作。故提高教材獎勵金額,最高金額可能達參萬伍千元,具性別議題相關教材獎勵金捌千元,以鼓勵教師製作具出版潛力教材之角度。

■本校獎勵教學教材類別與甄選程序如下:

(一) 獎勵教學教材分院、校級優良教材獎勵,每學期辦理一次。

(二) 各教學單位每學年至少提出申請之件數,以各單位百分之三十教師(含專案教師)計算,且每位教師每學期最多可提出三份教材。

(三) 由各學院每學期擇優薦送「一般課程教材」及「產學合作與研究成果反饋教材」至少各二件為原則,由本校教材獎勵審查委員會遴選校級優良教材。

■教師申請獎勵之教材,以提出申請之當學期或前一學期,實際有開課或使用該教材進行專題指導者為限。教師於次學期或次學年擬教授之課程,經單位主管證明與同意,亦可提出申請

■同一教師所製作同一教材需間隔兩學年並更新至少百分之三十之內容,方能再申請教材獎勵。

■教師申請獎勵之教材若屬「一般課程教材」,須以該課程全學期(不得少於十六週)上課所需之完整教材為原則、若為「產學合作與研究成果反饋教材」,至少應包含一個教學主題、單元或三週課程所需之教材為原則。教師所製作教材之內容架構得以章(節)而非週次呈現,惟須列明各週課程所教授章(節)。

■教師申請獎勵之教材須具備一定之規模與內容:教材規模以點數計算,「一般課程教材」累積點數須10,000點,「產學合作與研究成果反饋教材」累積點數須5,000點,計點標準如下:

(一)文字:每字0.5點。

(二)教學相關圖、表、照片:每幅20點。

(三)投影片:每張50點。

(四)影音檔:每分鐘200點。

(五)網頁:架設網站並將教材以網頁呈現計10,000點,其內容之圖、文、影音等資料另依前述各點計算。

■一般課程教材內容需包含課程大綱與各週課程內容,且可納入學生作業、題庫或其他有助於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之項目。

(一)各週課程內容須包含每周課程簡介與教學目標,並能完整對應課程教學目標。

(二)各週課程內容宜儘量以文字完整且清楚敘明其內涵,圖、表、照片或投影片則做為教材輔助內容,以利學生自學與複習。若僅以圖、表、照片或投影片為教材主要內容,不得以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敘明之「內容特別優異」予以獎勵。

■產學合作與研究成果反饋教材之內容:

(一) 申請老師需擔任產學合作計畫主持人。(請檢附產學合作計畫編號)

(二)須檢附課程大綱與研究成果簡要報告。

(三)教學主題、單元或三週課程之簡介與教學目標。

(四)以文字完整且清楚敘明其內涵,圖、表、照片或投影片僅能做為教材輔助內容。

(五)可納入學生作業、題庫或其他有助於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之項目。

■本校專任教師可二人(含)以上進行「合著型教材製作」,並提出教材製作獎勵申請。惟參與此類教材製作之教師人數與教材製作件數,以第一作者所屬單位列計

(一)參與「合著型教材製作」教師須至少一名於申請當學期或前一學期曾教授該課程。若於次學年擬教授該課程,經單位主管證明與同意,亦可提出申請。

(二)「合著型教材製作」之規模、內容及申請與審查等事項之辦理,同本辦法有關「一般課程教材」之相關規定,惟其內容需以文字完整且清楚敘明課程內涵為原則,圖、表、照片或投影片僅能做為教材內容之輔助。

(三)「合著型教材製作」旨在製作具出版潛力之教材,其主要內容架構得以章(節)而非週次呈現,惟須列明各週課程所教授章(節)。

(四)「合著型教材製作」獎勵申請案之審查分院級與校級審查:

1.院級審查:先由申請教師所屬教學單位主管及系(科、所、學位學程)課程委員會進行審查,再經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遴選出院級合著型優良教材。

2.校級審查:由各學院擇優薦送,再由教務處課務組送交本校教材獎勵審查委員會審查。

(一)「合著型教材製作」成果若符合本辦法相關規定且品質優良獲選為院級合著型優良教材者,核予一萬元至一萬五千元之獎勵金,獲選為校級合著型優良教材者,核予一萬五千元至三萬元之獎勵金,其獎勵金得視年度經費額度予以調整,經費由本校教學卓越計畫及整體發展經費支應。

(二)前項獎勵金之分配,依參與教材製作教師之貢獻程度按比例分配。申請此項教材製作獎勵教師,須填列各參與者之貢獻度配比,做為獎勵金分配依據。

■校級審查項目與標準除依辦法第四、七條之規定及下列各項辦理,且得安排申請獎勵教師說明教材內容及其設計原理:

(三)教材內容與教學目標符合程度(佔總分20%)。

(四)教材內容豐富與完整性,含是否以文字完整且清楚敘明課程內容,而非僅以圖、表、照片或投影片為教材主要內容(佔總分40%)。

(五)教材內容新穎且具創意與特色(佔總分20%)。

(六)教材內容符合學科特性、學生特質且具實用性(佔總分20%)。

110.1學期教材獎勵審查委員會預定於1101118召開,相關內容詳如附件

  • 基於防疫安全,未來將考量採用線上審查,敬請申請教師提供「申請獎勵教材PDF檔」,若有多份文件,敬請彙整為同一份。
  • 檔名請存為「1學期-教材類型-課程名稱-教師姓名」,例如「110.1學期-一般教材-英文(二)-王大毛老師」。
  • 敬請於110/10/25(一)中午12點前,將教材寄至教務處課務組沈鈺萱助理信箱:sys1116@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