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學期加選及學費差額繳費單於110.9.30寄發繳費單,繳費截止日110/10/08****
主旨:110.1學期加選課程學費及差額學費繳費事宜。
說明:
1. 110.1學期加選課程學費及差額學費繳費單於110.9.30寄發,請於期限內繳費,繳費單若未收到請自行列印。
3.【列印繳費單】:請至弘光首頁→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系統(新)→ 繳費及繳費綜合說明→學雜費(含加退選)繳費單補印。
4.【列印繳費證明單】:請至弘光首頁→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系統(新)→ 繳費及繳費綜合說明→申請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列印。
6「弘光e指通」學雜費超商條碼路徑:請打開app「弘光e指通」後登入路徑如下: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超商條碼繳費→選擇108學年度及上學期→查詢→出現條碼後可於超商繳交學雜費(手機亮度請調亮)。
總務處出納暨保管組啓11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