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全校寒假財產盤點通知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8日張貼人:總務處出納暨保管組
111學年度全校寒假財產盤點通知
受文者:各單位主管暨財產管理人
主 旨:為落實本校財產管理工作,瞭解各單位財產之使用狀況及保管情形,將對全校各單位進行財產盤點作業,期為使各單位財產管理更加落實。
依 據:本校財產管理作業。
說 明:相關說明如下,其他請參閱附加檔案。
- 日期:111年11月09日(三)至 111年12月09日(五)
- 系統路徑:學校首頁→校務資訊(新)→總務系統→財產管理系統→盤點模組→單位初盤作業。請進行線上全面性盤點(系統使用方式請參閱系統內之使用說明)。若財產放置於老師研究室,請務必確實盤點。
- 自管財產盤點:系指單位購置金額單價未達新臺幣一萬元,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之非消耗品,由單位自訂編號及標籤進行登記管理,財產管理人依單位自管財產清冊進行初盤,初盤完成後列印自管財產紙本清冊。
- 財產標籤補發、存置地點及管理人異動:財產標籤『脫落、模糊或變更單位』,請速申請補發並確實貼妥(申請單如附件);財產放置地點或管理人有變動,請至「校務資訊系統(舊)/C040310存放地點批次修改、C040206財產管理人批次修改」更正。
- 財產外借使用:請務必向外借單位確認財產現況,並提供財產現況照片及財產外借申請單,供出納暨保管組複盤時查核。另教師研究室設備(含國科會及各計畫購置之設備),若放置於校外者,請確認是否已填妥「財產外借申請單」。
- 查核:各項設備勿有裝箱閒置之情況,並備妥『使用紀錄』以供查核。電腦螢幕、印表機及筆記型電腦等,請查檢是否黏貼尊重智慧財產權貼紙,若有缺漏請逕洽出納暨保管組索取。
- 繳交表單:「財產初盤(抽)點紀錄表」、「自管財產清冊」經單位主管用印,於111年11月09日(三)至 111年12月09日(五)以前送至出納暨保管組。
- 日期:自單位初盤完成後至 112年01月19日(五)止
- 複盤方式:依各單位繳回之「財產初盤(抽)點紀錄表」及「自管財產清冊」進行單位抽盤作業,抽盤時間將另行安排通知。
- 出納暨保管組同仁進行複盤時,單位財產管理人員務必陪同。
- 敬請各單位配合辦理,若有任何問題煩請洽出納暨保管組(分機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