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全校寒假財產盤點通知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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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出納暨保管組

112學年度全校寒假財產盤點通知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張貼人:總務處出納暨保管組

112學年度全校寒假財產盤點通知

受文者:各單位主管暨財產管理人

主  旨:為落實本校財產管理工作,瞭解各單位財產之使用狀況及保管情形,將對全校各單位進行財產盤點作業,期為使各單位財產管理更加落實。

依  據:本校財產管理作業。

說  明:相關說明如下,其他請參閱附加檔案。

  • 單位初盤:
  1. 日期:即日起至 113年01月05日(五)
  2. 系統路徑:學校首頁→校務資訊(新)→總務系統→財產管理系統→盤點模組→單位初盤作業。請進行線上全面性盤點(系統使用方式請參閱系統內之使用說明)。若財產放置於老師研究室,請務必確實盤點。
  3. 自管財產盤點:系指指單位購置金額單價未達新臺幣一萬元,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之非消耗品,由單位自訂編號及標籤進行登記管理,財產管理人依單位自管財產清冊進行初盤,初盤完成後列印自管財產紙本清冊。
  4. 財產標籤補發存置地點及管理人異動:財產標籤『脫落、模糊或變更單位』,請速申請補發並確實貼妥(申請單如附件);財產放置地點或管理人有變動,請至「校務資訊系統(舊)/C040310存放地點批次修改、C040206財產管理人批次修改」更正。
  5. 財產外借使用:請務必向外借單位確認財產現況,並提供財產現況照片及財產外借申請單,供出納暨保管組複盤時查核。另教師研究室設備(含國科會及各計畫購置之設備),若放置於校外者,請確認是否已填妥「財產外借申請單」。
  6. 查核:各項設備勿有裝箱閒置之情況,並備妥『使用紀錄』以供查核。電腦螢幕、印表機及筆記型電腦等,請查檢是否黏貼尊重智慧財產權貼紙,若有缺漏請逕洽出納暨保管組索取。
  7. 繳交表單:「財產初盤(抽)點紀錄表」、「自管財產清冊」經單位主管用印,於即日起至 113年01月05日(五)以前送至出納暨保管組。
  • 複盤:
  1. 日期:自單位初盤完成後至 112年02月02日(五)止
  2. 複盤方式:依各單位繳回之「財產初盤(抽)點紀錄表」及「自管財產清冊」進行單位抽盤作業,抽盤時間將另行安排通知。
  3. 出納暨保管組同仁進行複盤時,單位財產管理人員務必陪同。

三、注意事項:

  1. 財產盤點作業完畢後,將會列出本次盤點缺失前3名,於當學期中,再加盤一次,並將結果回報,如再發生,將依校內獎懲辦法辦理。
  2. 112學年暑假盤點缺失,共計三系,將於113年01月02日至113年01月31日止進行複盤,複盤時間將另行通知。

四、敬請各單位配合辦理,若有任何問題煩請洽出納暨保管組(分機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