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能源規劃審查作業規定,每年7-12月通知單位填報能源審查表,填寫完成請繳回事營組以利後續彙整。
一、請各單位至事營組網頁→表單下載(FM-10650-015能源審查表)。
二、填報耗能設備為112年8月前購買之設備,另不論是否有列入財產,只要是耗能設備都要填入(已報廢之耗能設備無需填報)。
三、請確實計算使用時數及確認電力耗用等數據,使能源審查資料更為準確。
四、存檔(檔名:請用單位名稱)
說明:各單位一定要自行存檔,以利外部稽核時查對資料。
五、附件一111年度填報資料、附件二各棟大樓(111/08-112/07)用電資訊,供單位參考,請各單位將附件二核章後於9月15日前,送回事營組(A113)。
六、提供天然氣換算用電量:
(天然氣年用量(10m³)/爐具數量(1台))x(天然氣熱值9000kcal/電能熱值860kcal)= kW
七、將電子檔於112年10月06日前寄到rjwang@hk.edu.tw
如填寫上有任何問題,請洽分機 #1760 王仁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