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2.1學期加選課程學費及差額學費繳費事宜(已繳費可不理會)。
說明:
1.112.1學期加選課程學費及差額學費繳費單於112.9.22放至班櫃(日間部學務處生住組、進修部教務處課務組)。
2.校外實習班級及延修生採郵寄方式,請於期限內繳費,繳費單若未收到 請自行列印。
3.繳費日期:112.9.22-112.9.28止。
4.【列印繳費單】:請至弘光首頁→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系統(新)→
繳費及繳費綜合說明→學雜費(含加退選)繳費單補印。
5.【列印繳費證明單】:請至弘光首頁→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系統(新)→繳費及繳費綜合說明→
申請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列印。
6. 校內繳費通路:摩爾書局(日夜間均收費)及總務處納管組(收費時間8:00~16:30)。
7.「弘光e指通」學雜費超商條碼路徑:請打開app「弘光e指通」後登入路徑如下:學生資訊系統→
學雜費超商條碼繳費→選擇112學年度及上學期→查詢→出現條碼後可於超商繳交學雜費(手機亮度請調亮)。
總務處出納暨保管組啓11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