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暨保管組-申請防疫物品重要公告】
依教育部110.02.03公告「…開學前完成校園清潔消毒及防疫物資整備作業..」, 為加強校園環境消毒,相關防疫用品領取說明如下:
1、各單位若需防疫用品酒精(使用原則為人員進入校園各單位手部消毒用,擦拭物品請用漂白水),漂白水(需稀釋後方可使用)、噴瓶等…,可先向納管組登記,另行電話通知後領取並簽收。
2、依「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校園防疫應變小組」第3次會議決議:廁所增設擦手紙盒並供應擦手紙,擦手紙用盡時由鄰近辦公室負責補充。請鄰近單位檢查領取補充,相關樓層負責單位如附件。
3、若有任何防疫物品申請及擦手紙補充問題,請聯絡出納暨保管組分機1751芷瑄,謝謝。
總務處出納暨保管組11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