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為加強各義務採購單位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之物品及服務,請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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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函轉-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為加強各義務採購單位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之物品及服務,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年10月04日張貼人:總務處

主 旨: 衛生福利部為加強各義務採購單位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之物品及服務,請各單位配合事項詳如原函說明,轉請查照。

說 明: 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27日衛授家字第1100760093號函(影本如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