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公告】111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公告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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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第2次公告】111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4日張貼人:研究發展處

【第2次公告】111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公告

*函轉教育部110.11.2計畫書格式

*第一次公告連結(請點此連結

*計畫徵件相關資訊請參閱專案辦公室公告

 

計畫申請時間110年11月22日至110年12月13日09:59止

110.11.17(三)9:00起 – 帳號申請首次申請計畫

110.11.22(一)9:00起 – 上傳計畫

110.12.13(一)9:59止 – 校內申請截止/校內審查

110.12.17(五) 計畫修正(至110.12.20 11:59止,逾時不候)

111.06  教育部公告通過名單

  1. 請至計畫徵件系統(網址:https://tpr.moe.edu.tw/login)填寫及上傳相關申請文件,
  2. 詳見計畫書申請格式(附件1-1)計畫審查評分項目(附件1-2)
  3. 為避免資料遺失,務必於線上填寫過程中隨時留意存檔,相關申請文件請自行保存。
  4. 上傳之PDF檔案「請勿」做任何文件保全設定,以利審查作業進行。
  5. 計畫未於系統網站完成送件程序、資料不全或申請不符規定者,將不予受理。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1. 請依據配合課程開設學院、系所之專業領域、課程主題或課程內涵,選擇相關學門進行申請。
  2. 計畫申請人應開設與計畫相關之課程,並有實際授課事實,且授課課程為學校正式學制所採計之畢業學分
  3. 本計畫要點第五點第七款第一目:「申請人應為申請計畫課程之主授者(至少一門)」,請申請人特別留意。
  4. 「通識(含體育)學門」特別說明:除體育課程外,非通識課程請申請於其他領域學門。
    *此處所指之「通識課程」,泛指各校通識中心(或主要負責通識課程、校級共同課程的單位)開設或是學校納入通識學分之各系所選修課程。「體育課程」泛指各類體育相關課程,包含專業體育課程與一般體育課程。

 

相關資訊、文件

附件1-1、111年度徵件說明與計畫書格式(PDFWord)

附件1-2、計畫審查評分項目(PDF)

附件2、研究倫理初步判定參考原則(PDF)

附件3、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PDF)

附件4、111年系統操作(PDFPDF)

附件5、常見問題(PDF)

 

研發處業務承辦⼈:沈婉儀(校內分機2204),e-mail:wendyshen@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