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110學年第2學期場地開放申請借用時程如下:
(一)第一階段
1.開放時間:自111/01/17 10:00起至111/01/23 23:50止
2.開放單位: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研究發展處、國際處、圖書資訊處、秘書處、人事室、推廣教育中心、教學發展中心、幼兒園
(二)第二階段
1.開放時間:自111/01/24 10:00起
2.開放單位:全校教職員與學生
二、本學期場地借用規定,將因應COVID-19疫情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引進行即時修正,請各單位配合相關防疫措施、人流管制或改以視訊、延期方式辦理活動。
三、若有疑問請洽總務處事營組育綺,分機1783。
總務處事務暨營繕組 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