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專(兼)任教職員工(含約聘) 申請方式:
二.新進:請用電腦或手機進入校務資訊系統 >c03汽機車通行証系統>教職員申請作業;
進行填寫資料相關填寫(上傳或複製)各項資料後,請按「存檔」,確認無誤後按「送出」,即完成申請程序。
三.申請期限: 111年02月09日-3月06日截止。
四.繳費方式:由薪資扣款(不須印出繳費單)。
五.車證費用:汽車$250元;機車$150元(一學期)。
六.領證時間:於111年02月21起陸續送至單位發放。
七.兼任教師續聘申請:
車證延用,申請截止後由助理確認資料無誤逕行扣款。
八.其它注意事項:
(一).本校教職員工(含單位自聘)汽、機車通行證之核、換發以一年為一期,
兼任教師一學期為一期 (第二學期未繳費;車證自動作廢)
(二).進入校園車輛,請遵守本校『弘光科技大學交通及車輛管理辦法』規定。
九.以上說明若有任何問題,請洽事營組分機9詢問,謝謝。
總務處事營組 敬啟 11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