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通知
受文者:全校講師級以上專任教師
主旨:有關110學年度專任教師考核與評鑑資料異動申請。
說明:
一、 依據111.08.29教師考核與評鑑權責單位討論會議決議辦理。
二、 開放教師提出110學年度教師考核與評鑑資料異動申請至111年09月06日(二)16:30止。
三、 教師若因資料有誤,擬提出異動申請,請填寫「110學年度教師考核與評鑑資料異動申請表」於前述時間,完成核章程序,送達圖書資訊處。
四、 若已完成成績結算及鎖定,圖書資訊處將於收到申請表件時,進行後端處理,無須聯繫圖資處解鎖。
秘書處敬啟
111.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