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公告)計畫徵件】敬邀全校教師參與113.1學期「獎勵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計畫」申請,即日起至113年07月31日(星期三)截止。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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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第2次公告)計畫徵件】敬邀全校教師參與113.1學期「獎勵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計畫」申請,即日起至113年07月31日(星期三)截止。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張貼人: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113年度(113.1學期)獎勵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計畫申請

(一)計畫目標:為協助專任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及教師教學實務升等推動成效。

(二)計畫申請規範:請參閱附件1、弘光科技大學獎勵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實施要點

  1. 本校教師得以所任教科目一學期之課程或特定、部份單元為探究焦點(不含專題課程)提出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計畫,惟每學期以申請精進實務教學或創新實務教學計畫各一案為原則
  2. 本計畫得以共授課程或相同領域課程由二位以上教師共同提出申請,獎勵金分配,依參與教師之貢獻程度按比例分配。申請本計畫獎勵教師,須填列各參與者之貢獻度配比,做為獎勵金分配依據
  3. 曾獲獎勵之課程再次提出申請時,須詳細說明本次精進、創新內容與前次獲獎勵內容之差異

(三)計畫徵件說明:

(四)計畫申請資料:

  1. 電子檔:請繳交至anita0825@hk.edu.tw
  2. 紙 本:申請人及單位主管簽章後送至教務處綜合業務組(B203)
申請類別 填寫資料
精進實務教學 專任教師精進實務教學計畫申請表暨申請書(附件2)
創新實務教學 專任教師創新實務教學計畫申請表暨申請書(附件3)
※電子檔請於檔名前加入教師姓名,例:○○○老師-專任教師精進實務教學計畫申請表暨申請書;※本次有更新創新類申請表,敬請費心留意

 

(五)實務教學定義及計畫審查項目:請參閱本計畫要點,第二點及第七點第4、5項。

(六)參考文獻相關網站:相關文獻參考資料可至弘光科技大學圖書館網頁http://lib.hk.edu.tw/,點選電子資源查詢,輸入帳號、密碼進入後,選擇Airiti Library華藝線上圖書館-CEPS期刊或SDOL-Science Direct資料庫後進行相關文獻搜尋。

(七)成果審查:依據本計畫要點第七點第2項規定,於計畫結束後兩周內(114年02月14日(五)前)繳交成果報告(精進類-附件4;創新類-附件5)請老師查詢教學評量結果,並納入成果報告「學生學習成效評量」中

(八)獲得獎勵並完成結案教師可認列本校專任考核與評鑑實施細則規定分數(每件採計4分)

(九)本案聯絡人: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洪婉禎助理;分機:1283;信箱:anita0825@hk.edu.tw

(十)申請表件下載及優良計畫供參: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1HkjL5xiFT21k7GdsJzdaa4i6DezgmXpn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