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註冊暨重要事項通知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8日張貼人:註冊組
[公告]註冊暨重要事項通知
- 舊生班:請班代於開學一週內112年9月15日(星期五)前收齊全班學生證,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蓋註冊章,並請班代於送件後第三天至註冊組領取學生證統一發回。
- 新生班:學生需依新生手冊上網完成網路註冊始可列印繳費單完成繳費。
請班代依註冊組簡訊通知時間至註冊組辦公室統一領取學生證(預計核發時間為112年9月19日前)。
※112學年度入學之新生,學生證無須蓋註冊章。
- 轉學生:請個人依註冊組簡訊通知時間至教務處註冊組辦公室個別領取學生
證(預計核發時間為112年9月19日前)。
※112學年度入學之轉學生,學生證無須蓋註冊章。
- 以上未註冊學生,待完成繳費後,請持繳費證明個別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回學生證。
- 學生證等同在學證明,若尚未領回學生證期間急需在學證明者,可至學生資訊系統(新)自行列印;在學證明路徑: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新) →學籍→在學證明列印(已完成繳費或就學貸款、減免學雜費者)。
- 學生證註冊章辦理時間如下:(B棟教務處註冊組B103~B104辦公室,分機1254~1257)
繳交方式 |
領取時間 |
Ø 請依整班為單位收取後,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Ø 校外實習學生請於返校實習座談前,由幹部統一收取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Ø 如有特殊狀況請個別攜帶(1)學生證及(2)繳費證明至教務處註冊組。 |
1.送件日起第三天(以工作日計)領回。
2.校外實習學生可於返校當日離校前由幹部統一領回發還。
3.個別繳交之學生,如有特殊狀況,請於現場告知承辦同仁,將視其繳交時間告知其領回時間。 |
- 若同學有辦理就學貸款流程:(承辦單位:生活暨住宿輔導組分機1422)
需先到台灣銀行對保→將j對保單第二聯及k註冊繳費單繳至本校生活暨住宿輔導組→本校生活暨住宿輔導組於註冊繳費單蓋章證明收件→將l蓋上證明章之註冊收據及m學生證到教務處註冊組蓋註冊章→完成註冊。
- 畢業學分修習狀況查詢路徑:
- (1)弘光首頁è在校學生è登入學號、弘光email密碼è學生資訊系統(新) è成績è畢業能力指標。
- (2)弘光首頁è在校學生è單一入口平台è登入學號、弘光email密碼èE-Portfolioè前往學生系統è畢業能力指標。
※日四技學生另須完成英文能力畢業資格、資訊能力畢業資格、服務學習、勞作教育及學分學程,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教務處相關辦法。
- 不及格科目查詢路徑:弘光首頁è在校學生è登入學號、弘光email密碼è學生資訊系統(新) è成績è不及格科目查詢,如有疑問,請至教務處註冊組辦公室查詢。
10.如欲申請各項證件,可先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http://reg.hk.edu.tw/點選證件 申請項目,了解註冊組目前證件申請流程及規定(含工作天數、費用及需備證件),以免因資料不齊全造成申請時間上的延遲。本校於註冊組辦公室外備有各項證件申請自動投幣機,除提供現金付款外,亦可使用悠遊卡付款。
11.輔系、雙主修申請:
- (1)申請期限:112年10月11日(星期三)至113年01月05日(星期五)止。
- (2)不開放申請雙主修系別:護理系、物理治療系、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營養系(因為政府相關部門人力培育總量管制機制之特殊專業領域系,不開放雙主修申請)。
- (3)為鼓勵學生修讀輔系及雙主修,增加跨域職能,凡修畢輔系者核發10,000元獎學金、修畢雙主修者核發30,000元獎學金。
- (4)依據《弘光科技大學學分學程畢業資格審核要點》第二點第1項規定「學生完成雙主修或輔系,即符合本校學分學程畢業資格」。
教務處註冊組 1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