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作業事宜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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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作業事宜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7日張貼人:註冊組

一、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流程:

1.線上辦理時間:113820(星期二)上午9點~ 113823(星期五)下午4,並請務必於113823(星期五)下午4點前點選「完成此類科抵免申請」。

*暑假上班時間請依教務處註冊組及課務組公告為準。

2.辦理方式:線上網路申請

3.線上網路申請作業流程:

(1)進入弘光科技大學首頁,網址:https://sso-www.hk.edu.tw/

(2)選擇「在校學生」→輸入「帳號」(即學號,如U1130101)及「密碼」(即身份證字號英文字母須大寫)→選擇「登入」。

(3)選擇「學生資訊系統(新)」→點選左側選單「成績」→選擇「抵免學分申請」,即可進行抵免申請作業。

4.依據所就讀年級之各系科目總表,選擇「申請抵免類科」(請參閱下表),並上傳原校「歷年成績單正本(或學分證明)」及「課程大綱」,抵免學分類科含通識、專業必選修 ( 含外系選修 )、體育及英文課程 。

抵免類科 審查單位 洽詢分機
表A-通識教育課程 通識教育中心 6003
表B-專業科目 各系辦公室 請參閱各系網頁
表C-全民國防教育(限五專生申請,請先參閱科目總表) 校安暨軍訓室 2271-2274
表D-體育 運動休閒系體育教學研究中心 7009
表E-英文課程 外語暨全英教學中心 5534

5.抵免學分之申請以一次為限:依本校「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分抵免辦法」或「專科部學分抵免辦法」規定,學生應於入學、復學、轉學或轉系後依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抵免,逾期視同放棄抵免資格。

6.持證照辦理抵免(多益、乙級證照等)學分者,其審核通過之課程為「免修」,故仍需選修其他科目以補足畢業所需之學分數,如抵免4學分,則需再修習其他課程4學分補足

二、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注意事項及抵免操作手冊,詳如附加檔案。

抵免辦法連結: 弘光首頁-> 行政單位-> 教務處-> 註冊組-> 學則辦法->學分抵免辦法(辦理學分抵免注意事項,請點選學分抵免辦法後之「注意事項」

抵免辦法網址:https://reg.hk.edu.tw/學則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