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應屆畢業班(第18週畢業考)、低修、暑修學生(含暑期替代課程)、延修生領取畢業證書注意事項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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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公告】應屆畢業班(第18週畢業考)、低修、暑修學生(含暑期替代課程)、延修生領取畢業證書注意事項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9日張貼人:註冊組

一、日間部應屆畢業生、延修生須事前準備手續:

(一)若需辦理學程修畢,請於11374(星期四)起至教務處註冊組投幣機申請中文歷年成績單,儘快至各學程主辦系辦理。

(二)尚未繳交英文、資訊畢業門檻證照及尚未辦理服務學習、勞作教育修畢,請於710(星期三)前完成。

二、領取畢業證書注意事項:

(一)班級領取:應屆畢業班(第18週畢業考)請全班統一於113717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指定教室領取畢業證書,由導師協助發放證書,各班教室分配表詳如附件一。

(二)個人領取:隨低年級修課、暑修及無法全班領取者,若修習完畢且符合畢業資格者,請參見下表領證日起,親自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組(B103~B104辦公室)領取畢業證書(若需委託他人代領,流程請參閱第三點)。

修習內容 畢業證書領取日
應屆畢業生、延修生、隨低年級修課者 113年7月17日(星期三)
修習112暑修上學期(含暑期替代課程) 113年8月12日(星期一)
修習112暑修下學期、修習A學期 113年9月13日(星期五)

 

註:因故不克於上表時間領取者,請於領取日起於本校上班時間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領取前請先電話詢問)

三、領證流程:學生於領取畢業證書後,務必於畢業證書印領清冊簽名或蓋章。

委託領證若本人無法到校領取證書,得親自填寫委託書,將(1)委託書(2)學生個人私章(3)學生附有照片之身分證件交由受託人代領,並請(4)託人攜帶本人附有照片之身分證件;領取時於畢業證書印領清冊簽章及繳交委託書。

四、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教務處註冊組 04-263186521254-1257

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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