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暑期重補修選課須知 - 弘光科技大學
:::
圖資處系統組

112學年度暑期重補修選課須知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4日張貼人:課務組

112學年度暑期重補修選課須知

一、上課時間:

(一) 上學期課程:7月1日至8月2日

(二) 下學期課程:8月5日至9月6日

(三) ※部份暑修課程開課為9週,其上課時間為:7月1日至8月30日

二、實施相關辦法如下:

(一)  系科所得視課程性質決定是否需要開暑期重修班。

(二)  擬開之科目:上學期擬開課程下學期擬開課程

(三)  暑期重修規定:

  1. 暑期重修班經統計不及格人數達12人以上,經各系規劃教師授課時段後,開放同學上網選課。
  2. 暑期重修學生上下學期課程合計以不超過10學分為限,但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得酌予增加5學分。
  3. 欲暑修之學生必須於課務組規定時間內選課,逾期不予受理。
  4. 暑期重修課程須另繳學分費,請務必於規定期間內完成繳費,才予以列入選課人數計算。
  5. 公告課表前(6月7日),選課人數以12人為基準,若需辦理退選、退費,將依時間先後認定,至開課人數下限12人時,不予退選、退費,公告日期後可退選但不予退費,請同學特別留意
  6. 暑期重修科目開課學分時數為1、2、3、4學分者,其上課總時數依次為18、36、54、72小時(含期中、期末考)。

三、修習資格:

(一)  必修科目修習成績不及格須重修,且科目名稱及學分數相同者。

(二) 因轉學、轉系須補修轉入年級前之必修科目者。

四、辦理流程:

以網路選課為主,請參考暑修辦理流程,部份課程會因系合併及更名、課程開課學期調整等因素無法網路選課,請同學至教務處課務組填單選課

五、課程資訊:

(一)  112.3及112.4上下學期暑期重修開課科目、任課老師及上課教室於6月7日公布於教務處課務組網站。

(二)  112.4下學期暑期重修增開課科目、任課老師及上課教室於7月15日公布於教務處課務組網站。

六、暑期重修學分費收費標準請依會計室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