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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為拓展場域藝文新氣息,推動文化觀光,提高民眾藝文參與,本處特提供表演場地,鼓勵國內表演藝術相關之學校社團及優秀藝文團體發揮創意,秀出精湛才藝,共同營造藝文氛圍。 二、旨揭活動請鼓勵國內表演藝術相關之學校社團、優秀藝文團體及個人組團踴躍申請本計畫,下半年度自2月15日至3月5日受理申請,有關申請簡章及申請表請至本處官網(https://www.cksmh.gov.tw/information_197_151109.html)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