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111年10月4日第一次學生事務會議通過修正相關法規及表單,修正辦法如附件。
1.修正「弘光科技大學薛生社團輔導要點」。
2.修正「弘光科技大學學輔工作補助款暨配合款補助學生社團要點」。
3.新增「弘光科技大學弘愛服務團執行要點」。
4.廢止「弘光科技大學弘愛台灣公益服務獎助金辦法」。
5.廢止「弘光科技大學參加校外社團活動競賽獎勵辦法」。
6.廢止FM-10550-004「社團運作輔導評估表」。
二、課外活動組修訂相關表單,最新表單已更新至課指組網頁,自即日起施行。
1.修正FM-10550-003「弘光科技大學社團指導老師申請建議表」。
2.修正FM-10550-011「弘光科技大學學生校外活動申請表」。
3.修正FM-10550-012「弘光科技大學學生校外活動附件資料審核表」。
4.修正FM-10550-013「弘光科技大學學生校外活動暨旅遊保險及緊急連絡人名冊」。
5.修正FM-10550-015「弘光科技大學社團指導老師資料提供同意書」。
6.新增FM-10550-016「弘愛服務團/USR計畫 抵免服務學習時數申請表」。
三、最新法規及表單電子檔案,已刊登於課指組網站,請使用最新表單進行申請作業。
(網址:https://ext.hk.edu.tw/%e5%88%97%e7%ae%a1%e6%96%87%e4%bb%b6%e8%88%87%e8%a1%a8%e5%96%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