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訊息】「張老師」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辦理 「113年度臺中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訓練」(第一梯次)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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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訊息】「張老師」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辦理 「113年度臺中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訓練」(第一梯次)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2日張貼人:諮商輔導中心

【函轉訊息】「張老師」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辦理 「113年度臺中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訓練」(第一梯次)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保障自治條例」辦理。
二、 前開條例規定本市社工人員進用單位應提供所屬社工人員人身安全訓練,每年至少6小時;各網絡單位之本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實務需求,辦理或派員參加社工人身安全相關網絡人員教育訓練。
三、 參訓對象及人數:本市政府機關(構)、學校、法人、機構、團體或社會工作師事務所之社工人員,本梯次參與人數預計150人。
四、 旨揭課程訂於113年6月27日(星期四)9:00至16:00辦理「應變演練與壓力管理」主題-實務工作的風險管理與辨識,地點位於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惠中樓301會議室(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 。
五、 報名方式:即日起開放報名至額滿為止(請使用Google瀏覽器),網址:https://forms.gle/ESUQN2UioubMpeZB7
六、 本計畫課程講義將於課程前電郵提供錄取的學員,課程當天不再發放紙本講義。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茶杯及餐具。
七、 本案業務承辦:李先生,電話:04-22033050分機 123,E-mail:s220209@cyc.tw;取消課程表單: https://forms.gle/jT5M7h5akhF2qi7EA。
八、 持本函影本得至本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附屬平面層(或附屬地下一樓)停車場免費停放,以「車頭朝外、面向車道」方式停放車輛;並請先在本開會通知單上直接註明車牌號碼: _________;姓名:_________;連絡電話: _________,於會議結束後至本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交通局櫃臺(或惠中樓 B1出口收費亭)辦理免費停車手續後, 再行取車離場。因配合本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附屬地下一樓停車場使用出口處電子票證設備刷卡(如:悠遊卡)出場,無法辦理取消扣款作業,故請離場前務必至前述櫃臺或B1停車場收費亭辦理免費停車事宜。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