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年輕世代情感教育強化方案」
說明:
一、合作辦理方式摘述如下:
(一)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負擔講師鐘點費、助理講師費、補充保費、膳費、印刷費、材料費、教材費、交通費及雜支等費用。
(二)合作學校:
1、校內佈達宣傳及受理報名。
2、提供場地及相關設備:室內平面場地、桌子、椅子、白板、電腦、投影機、音響等。
3、活動當日場地佈置及簽到退作業。
(三)預期效益:
1、協助年輕世代學習戀愛交往與分手、約會與擇偶、婚姻願景及承諾、家庭預備、溝通技巧及衝突處理、性別平等、身體與關係界線等議題,以引導年輕世代建立健康、正向的情感態度,預防大學生產生交友關係等相關問題。
2、建立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與中部各大學良好合作機制,進行年輕世代情感教育資訊與資源連結,透過策略規劃與合作執行,擴大服務大學青年,共創幸福友善宜居城市。
二、 檢附113年度辦理臺中市家庭教育計畫分項計畫申請表,請將本申請表寄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彙辦。
三、 方案聯絡人:張菁君,電話:04-22124885分機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