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14年度臺中市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甄選資訊
說明:
一、旨揭表揚對象、推薦時間及相關事項如下:
(一)表揚對象:
1、社工類: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各級學校、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團體、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公私立醫療院所及其他聘有社工人員之機關(構)所屬社會工作人員。本類獎項包含終身成就獎、特殊貢獻獎、薪火傳承獎、績優督導獎、績優社工獎、新銳督導獎、新銳社工獎。
2、機構(團體)類─執業安全獎:進用社會工作人員之臺中市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團體),辦理社工執業安全成效優良者。
(二)受理推薦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線上表單於113年11月30日23:59關閉)。
(三)受理方式:本次推薦採線上送件,請將推薦資料掃瞄、合併為1份檔案,於推薦時間截止前,依推薦類別(社工類或機構團體類)至指定網址填寫表單,並上傳推薦資料電子檔。
(四)計畫簡章及推薦表請至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站(網站: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首頁/熱門消息/最新消息/「114年度臺中市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甄選」下載使用。
二、公部門如有以勞務派遣方式聘用社工之情況,請由公部門推薦符合資格之社工,並請於推薦表服務單位欄位加註為勞務派遣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