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內政部113年9月4日台內役字第1131161749號函辦理。
二、 中華民國徵兵及齡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並須在19歲徵兵及齡前一年底至當年2月間接受兵籍調查,以建立兵籍資料。
三、 95年次男子114年屆徵兵及齡,務必於113年10月9日上午10時至11月30日下午5時期間,可下載「戶役政管家」APP,登入後至「役政/線上申辦/我要申請」填報,或由內政部役政司網站(網址:https://dca.moi.gov.tw/ris)首頁/主題單元/點選連結進入「兵籍調查線上申報」作業系統,登錄兵籍表所需之個人資料即可完成兵籍調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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