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變質多層次傳銷」(俗稱老鼠會)非法吸金事件進入校園,校安中心特別提醒全校教職員工生認清「變質多層次傳銷」本質,以免受騙上當。
1.多層次傳銷是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之一種行銷方式。若事業制中度雖有商品或服務之設計,但並不以銷售商品或服務為目的,就是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中所規定禁止的「變質多層次傳銷」,屬違法吸金之一種,且涉及刑事責任。
2.「變質多層次傳銷」主要包括以「高報酬投資機會」、「虛擬貨幣」、「虛擬商品」(來源不明、未成型商品等)、「純介紹他人」、「互助會」等名義,吸引會員推介他人加入及投資,並透過不斷介紹他人參加繳付之費用,做為領取獎金之主要來源,提醒全校教職員工生對此應加強警覺,注意防範。
3.全校教職員工生倘欲從事多層次傳銷,可先於公平會網站查詢,欲加入之組織是否為向公平會報備之多層次傳銷事業,還有所報備內容是否與實際營業情況相同。
4.假如欲加入之組織未完成報備或實際內容與報備不同者,切勿貿然加入。全校教職員工生如果發現相關違法情形,可提供具體事證資料向公平會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