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自103年1月1日起為無菸校園,校園室內、外場所全面禁菸(含電子煙等新興菸品),以維護全體教職員工生之身心健康。
校園內禁菸措施,依下列規定實施之:
本校室、內外場所一律全面禁菸,包括教室、實驗室、圖書館、會議廳、辦公室、個人研究室、宿舍、餐廳、運動場館、停車場 等地點。
違規吸菸經糾舉之輔導措施如下:
第一次:一週內完成志願宣導校內禁菸30人、愛校服務一小時、參加菸害健康教育(未完成任一項,補記申誡乙次)。
第二次:一週內完成志願宣導校內禁菸60人、記申誡乙次、參加菸害健康教育、學校書面通知家長(未完成任一項,再記申誡乙次)。
第三次:一週內完成志願宣導校內禁菸60人、記小過乙次、參加菸害健康教育、學校書面通知家長(未完成任一項,再記小過乙次)。
第四次違規(含)以上,記大過乙次或直接函送衛生單位裁罰。
請全校教職員工生遵守規定,違規經糾舉登記者,依校規處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