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公告】建請於113.07.25(四)前繳交產業輔導與諮詢紀錄表。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2日張貼人:產學合作組
主旨:【公告】建請於113.07.25(四)前繳交產業輔導與諮詢紀錄表。
說明:
- 依據「弘光科技大學專任教師評鑑辦法」第二條辦理。
- 教師評鑑之研究項目中,選要項目為產學交流,最多可認列2場(1分/場,上限2分),需以「弘光科技大學教師提供產業輔導與諮詢紀錄表」作為佐證。
- 建請教師如手上尚有相關諮詢紀錄表,請於07.25(四)前將諮詢紀錄表單正本繳交至研發處,以利研發處統一登錄教師評量系統中。
- 以上說明,如尚有疑問,請洽研發處顏愛瑜,分機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