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學年度中區五專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
已於7月5日以限時專送方式寄出,請考生留意!
二、附加檔案登記名單,其排序為報名編號,非分發序號
三、凡已達登記分發人數倍率之免試生,請依下列規定之時間、地點、梯次辦理現場登記分發作業:
登記日期:113年7月10日 (星期三)
登記地點:弘光科技大學毓麟館
登記梯次:依個人登記梯次
登記時間:依個人登記時間
攜帶文件:(1)聯合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2)身分證明文件正本、(3)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未攜帶文件正本者不予受理免試生辦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四、分發順位可能因其他免試生複查成績或分發順位後而有所變動,實際分發順位應以113年7月9日(星期二)17:00前公告於本校網頁之現場登記分發名單為準。
五、本校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之人數,以不超過本校一般生登記分發人數倍率員額之報名人數。(本校一般生名額與登記分發人數倍率,請參閱簡章附錄一)
六、免試生如對成績或分發順位有疑義,可填寫附表一「免試生複查申請表」,並於民國113年7月9日(星期二)9:00~12:00,以傳真方式(04-26520314)提出,再以電話確認(04-26318652#1274),逾期不予受理。(聯絡資訊與複查申請表請參閱簡章第Ⅳ頁與第57頁附表一)
七、登記分發作業依分發順位依序辦理。凡逾時登記免試生依到達登記處之時間,安排於之後開始登記作業之梯次學生前面依分發比序順序依序分發,若於最後一梯次登記作業結束後方到達登記處,則待該梯次分發結束後,依分發比序順序依序分發。如逾當日現場分發作業時間仍未辦理登記者視同棄權。
八、現場登記分發錄取之免試生,須於現場完成報到手續,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九、免試分發程序完成後,免試錄取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分發結果。
十、本校招生科別為護理科,一般生25名,原住民生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