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僑務委員會本(112)年辦理「輔助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赴東南亞僑校志願服務作業計畫」,敬請於華語文教學、音樂、舞蹈、電影電視、圖書資訊等相關系所及志工服務社團即日起至5月29日止踴躍組隊申請。
說明:
一、 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青年赴東南亞僑(華)校進行志願服務,並拓展我國青年之國際視野,特訂定旨揭計畫。另為建立國內青年志工團隊與僑(華)校間長期合作之溝通聯繫管
道,並讓青年志工於行前提早掌握僑(華)校現況,因地制宜調整服務內容,本計畫由志工團隊就本會公告之僑(華)校服務需求及聯絡資訊,自行聯繫僑(華)校洽談並確定赴僑(華)校服務後向本會申請經費補助。
二、 本年經調查海外僑(華)校志工服務需求,共有菲律賓、馬來西亞及泰國等3個國家、11所僑(華)校提出需求,約需青年志工82人,需求項目如次(詳彙整表):
(一)華文教育:包含教學技巧、漢字教學、正音教學、課堂遊戲、字本位教學法、作文、閱讀、書法、演講等。
(二)文化推廣:包含剪紙、中國結、國畫、武術、功夫、太極拳、掌中戲、管樂、弦樂、民樂、民俗舞蹈等。
(三)資訊服務:包含電腦打字教學、文書處理教學、影片拍攝及剪輯教學等。
(四)圖書館服務:包含協助圖書館、校史館規劃等。
(五)其他:包含提升學生華語學習動機及能力、生命教育、環境保育課程等。
(六)綜上,請協助轉知及鼓勵所屬華語文教學、音樂、舞蹈、電影電視、圖書資訊等相關系所及志工服務社團踴躍組隊申請。
三、 補助重點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國內大專院校,並由其組成18歲至30歲青年志工團隊(年齡計算以出團時為準)。
(二)人員資格:每團隊人數原則須為2人以上,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
(三)補助額度:以團隊中具我國國籍青年志工人數計算,每人補助額度至多為新臺幣1萬元,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8萬元;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20%以上經費。
四、 申請流程摘要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5月29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方式:採書面方式申請,志工團隊須先將申請文件(一式二份)呈交所屬學校,再由學校以公文併同申請文件函送本會。
(三)申請文件:包含申請書、經費申請表、志工名冊、服務計畫書、海外僑(華)校接受志工服務同意書、志願服務計畫之SDGs相關性列表及申請文件檢核表。
五、 檢附申請及核銷注意事項、112年度僑(華)校青年志工服務需求彙整表、「僑務委員會輔助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赴東南亞僑校志願服務作業計畫」(含附件及填寫說明)、海外僑(華)校接受志工服務同意書、志願服務計畫之SDGs相關性列表、申請文件檢核表各一份。
六、 本案詳細訊息及申請表件下載,亦可參閱本會官網-「僑民教育」-「僑教輔助」-「輔助國內青年志工赴東南亞僑(華)校志願服務」專區(官網網址為www.oc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