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學期「學生學習輔導計畫」開始申請囉~~~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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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111-2學期「學生學習輔導計畫」開始申請囉~~~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7日張貼人:弘光科技大學教學發展中心

111-2學期「學生學習輔導計畫」開始申請囉~~~

一、計畫目的:本校為協助與輔導課業學習困難學生,得有效解決課業方面之疑難,由相關系所教師與教學助理提供「個別化」課業輔導諮詢,協助輔導同學課後學習。

二、申請期間:112.02.17(五) 起至 112.03.16(四)中午12點止。

三、申請對象:課業學習困難、學習成效落後、隨班重補修、境外生、轉系生、轉學生、經濟或文化不利生、技優學生等資格均可提出申請。

四、申請條件(複選):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下、不及格科目學分數達1/2或7學分者。
2.經「班級導師」或「授課教師」評估學習狀況不理想或學業成績嚴重落後等情形須以個別輔導者。
3.因「必修科目」成績不及格必須重修者。
4.經自我評估,學習有困難者。

五、申請須知:

  1. 個別小組2~6人方式規劃學習輔導計畫,學習輔導時數至多補助至12小時(授課教師至多補助至4小時)。
  2. 教學助理可由班級導師或授課教師推薦或指派有能力者擔任。
  3. 每次課業輔導結束時,輔導教師教學助理須填寫「輔導紀錄表」。
  4. 授課教師請於輔導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授課教師輔導成效表領據繳交至教學發展中心(B205) ,以利後續鐘點費請領。

六、執行期間:審核結果通知(預計於03/27)後至112年06月21日(三)止,並完成繳交成果報告書使得結案核發輔導費用

七、經費補助原則:

       「授課鐘點費」依弘光科技大學教師授課鐘點計算準則核發

       「教學助理薪資」依弘光科技大學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核發

八、聯繫窗口:教學發展中心-林佳佳助理,分機1289。

※繳交資料須知:

1.欲申請者請於112年03月16日(四)中午12點前提交【電子檔】申請表,並上傳至: https://reurl.cc/6N2o1k申請,請參閱【附件】111-2學期弘光科技大學「學生學習輔導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