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至11/15(三)止】112.1學期實施《申請制-補救教學課程》經費補助事宜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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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申請至11/15(三)止】112.1學期實施《申請制-補救教學課程》經費補助事宜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8日張貼人:教學發展中心

112.1學期《申請制-補救教學課程》經費補助開放申請囉!

本校『補救教學』實施措施,除依「學習輔導暨補救教學要點」第四點第二款(期中考不及格人數達修課人數50%以上實施必要性補救教學課程)辦理外,本次申請計畫為:申請制-補救教學(視教師需求提出申請即可)

一、申請說明:

1.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1月15日(三)23:59止

2.執行期間:審核結果通知(預計於11/30前)後至12月17日(日)前

3.輔導對象:學習成效不佳、隨班重補修、境外生、轉系生、轉學生、技優生或經濟文化不利生等學生狀況提出申請。

4.經費補助:課程補助2-4節課,鐘點費依照「弘光科技大學教師授課鐘點計算要點」核發。

5.本次補助需於112年12月17日(日)前上傳輔導簽到表至系統,於112年01月19日(五)前繳交成果報告書(填寫輔導成效、學生成績)

※重要提醒:

  • 如提出《申請制-補救教學課程》之教師,於教務處成績鎖定並完成成績轉檔後(預計11/20)符合實施「期中考不及格人數達修課人數50%以上必要性補救教學課程之教師」,將優先依【弘光科技大學學習輔導暨補救教學實施要點】第四點第二款辦理;若輔導仍超過四節課者,再提出《申請制-補救教學》申請,謝謝您!

二、系統操作說明:

★授課教師填寫申請路徑:

校務系統(新)/教務系統/P17學習輔導暨補救教學系統/補救教學/(申請制)補救教學課程

系統操作方式:(請參閱附件二「學習輔導暨補救教學系統-線上操作說明(申請制-補救教學)」)。

三、系統申請示意圖:

四、聯繫窗口:若有任何問題,敬請聯繫教學發展中心/學生組/林佳佳助理,分機1289,Email:j914017@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