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徵件公告】113年度弘光科技大學「校務研究」議題計畫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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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徵件公告】113年度弘光科技大學「校務研究」議題計畫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張貼人:校務研究辦公室

【徵件公告】113年度弘光科技大學「校務研究」議題計畫

徵件目的:

鼓勵各學院及行政單位參與校務治理相關研究議題,並因應執行高教深耕計畫,期能透過全校整合投入,讓不同層級辦學措施的推動能以「系統探究」與「證據本位」為基礎,深化各項辦學措施的推動品質與成效。

二、議題內容:依據111-113學年度校務發展策略:

(一)創新智慧教學,培育多元實務人才

(二)發展院系特色,創造就學價值

(三)創新產學鏈結,整合跨域資源

(四)精進多元交流,強化國際移動

(五)落實高教公共性,深耕大學社會責任

三、實施方式

(一)本校教職員皆可申請。

(二)每位教職員每年至多申請2案。

(三)以相同計畫案同時獲校外單位補助,不得申請本次計畫徵件。

(四)依高教深耕二期「全校IR、全面反饋」政策,敬請各學院及各行政單位至少提出12案的校務研究議題計畫

(五)相關議題之研擬,可參酌「113年度弘光科技大學「校務研究」重要議題參考表」(附件一),及各單位執行的「校務發展策略之行動方案」。

(六)申請案將提送審查會審議,待審議後另行通知審議結果。

(七)經審議通過之案件,須於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前完成,並繳交計畫成果報告一份,及參加本年度由校務研究辦公室主辦之研討會,進行口頭發表。

四、獎勵方式獎勵金分為三階段發放:

(一)第一階段:於申請審核通過後,每案核給獎勵金新台幣五千元整。

(二)第二階段:完成繳交計畫成果報告後,再核給獎勵金新台幣五千元整。

(三)第三階段:完成研討會之口頭發表後,再核給獎勵金新台幣五千元整。

五、申請方式:

申請人須填妥「弘光科技大學校務研究計畫申請表」(附件二)及「弘光科技大學校務研究計畫申請書」(附件三),於113年04月09日(星期二)前,繳交紙本至校務研究辦公室(G402)。另電子檔煩請mail至ir@hk.edu.tw

六、評分標準:

(一)由校務研究辦公室於計畫徵件結束後三週完成審查。

(二)審查評分標準如下:

審查標準 配分
校務研究議題之「重要性」與「明確性」 30%
校務研究規劃之「完整性」與「可行性」 30%
校務研究進行對校/院/系事務決策的「應用性」與「反饋性」 40%

、遵守事項

敬請遵守學術倫理規範,不得抄襲或剽竊他人著作,若有剽竊或抄襲,經查證屬實,校務研究辦公室得取消其申請與獲獎資格並追回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申請者自行負責。

附件:

(一)附件一:113年度弘光科技大學「校務研究」重要議題參考表

(二)附件二:弘光科技大學校務研究計畫申請表

(三)附件三:弘光科技大學校務研究計畫申請書

九、本計畫聯絡方式:

(一)校務研究辦公室分機:2381(銘宗)、2383(綉蓁、俐瑜)

(二)mail:ir@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