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勞動部「111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業已於110年10月20日以勞動關1字第1100128448號令發布,請貴單位於110年12月3日前,依要點推薦人員參選並將所需表件送本府勞工局辦理評選及薦送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10年10月21日勞動關1字第1100128635號函辦理。
二、請貴單位確實依選拔及表揚要點推薦參選人員,將符合參選資格者之選拔表(要點附表1至4)、佐證資料(1式12份:10份薦送勞動部參選、2份留存本府勞工局)、無不良紀錄證明正本(請逕向警察局申請)、參選人切結書正本及參選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各1份,各單位各組限推薦1名,請以A4紙張格式列印提送本府勞工局。
三、請貴單位確認所附參選資料及證明文件是否完備,並勾選填列「參選In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並請務必依旨揭期限(以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函送本府勞工局辦理評選及薦送作業,所送文件規格不符或逾期薦送者,不予受理。
四、為響應節能減碳,選拔與表揚函點及附件相關表格電子檔請逕至勞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便民服務-捐補助專區-捐補助規定)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