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公告~
一、目的:為鼓勵學生職涯探索,提升自主學習的能力
二、申請期間、執行內容、經費補助:
1.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09月22日(日),提出第一階段申請表及計畫書(如附件),寄至gec@hk.edu.tw,主旨為「1131學期人文素養自主學習社群-社群名稱」;或繳交紙本至通識中心辦公室(L棟7樓)。
2.執行期間:第一階段審查通知後實施,至112年12月25日(三)止。
3.申請資格:本校日間暨進修部四技學生3-8人組成。(進修部學生欲認證學分需繳交學分費)
4.補助金額:於第二階段成果繳交審查後,每組審核通過後至多補助6000元獎勵金。
三、審查方式
1.經本中心相關領域課程代表依計畫書內容審查。
2.審查標準:(1)反思學習問題與自主學習連結之說明及符合程度30%、(2)自主學習歷程規劃與適當性30%、(3)自主學習計畫歷程能有效增進自學習知能20%、(4)預期成果具自主學習效益與價值20%
3.審查結果以E-mail通知。
四、注意事項:
1.自主學習活動達24小時採計1學分,學生所得學分採計為通識選修(採計為各系外系選修)課程學分,至多採計2學分。每名學生在學期間參與本校各類自主學習課程,合計至多採計4學分為畢業學分。
2.得邀請本校專任教師擔任諮詢教師。
3.本活動為學生自主成立,且學習內容不得有抄襲及剽竊等行為。
4.經發覺以其他計畫、課程所衍伸的作業或活動(社團活動、人文精神課程、校外服務學習課程、USR計畫、畢業專題、實習等)重複申請時,除追回經費,撤銷所認列時數、學分之外,並依相關規定懲處。
五、成果報告:
1.需將成果彙整成一份報告表。(格式如附件)
2.內容包含:具體成果、學習紀錄反思與心得、社群活動紀錄表(小組討論,每場次填一份)
六、通識中心詢問分機6003,蔡翠吟助理。
相關流程可至→通識中心網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