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學期延修生領取畢業證書事宜
一、畢業證書依行事曆所規定日期於109年2月11日(星期二)開始領取。
二、領取時請攜帶:
(一) 延修生需攜帶一張兩吋大頭照。
(二) 學生證、私章或身分證件。
(三) 圖書館未還之書籍。
(四) 未歸還之學士服。
三、若本人無法到校領取者,請填寫委託書,可至弘光教務處註冊組網頁 (http://reg.hk.edu.tw/main.php/)→表單下載,將委託書填妥及個人私章、雙方證件交由委託人代領。
請於領證前,至E-Portfolio 生涯歷程平台之畢業能力指標確認下列項目是否完成
一、系規定科目總表必修與選修學分是否達到畢業規定
二、尚未完成資訊能力及英文能力之畢業門檻者,請於檢定通過後,儘速於109年1月20日前將證書影本(影印成A4規格,並註明學號)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免影響畢業資格。
※上述畢業門檻主要為日四技學生,但若各系進修部有此規定,則需以各系規定為準。
三、尚未辦理學程修畢者,請於開放成績查詢時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中文歷年成績單至學程主辦系辦理學程修畢(主辦系需於109年1月20日前將名單繳回教務處註冊組),方可如期領取畢業證書。
四、日四技學生請確認服務學習是否完成,未完成者亦請於109年1月20日前完成。
五、若有其他問題,請到校前先電話與教務處註冊組聯絡,04-26318652#1254~1257。
http://reg.hk.edu.tw/app/news.php?Sn=39
教務處註冊組敬啟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