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第2學期學生證蓋註冊章相關事宜
主旨:108學年第2學期學生證蓋註冊章相關事宜
說明:
一、為配合防疫,減少學生群聚及避免辦公室一下擁入太多學生,煩請在校學生依開學資料袋「註冊暨重要事項通知」規定,請班代於開學一週內109年3月6日(星期五)前收齊全班學生證,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蓋註冊章。
二、 校外實習學生如需蓋註冊章,請於於統一返校時,由一名代表統一收齊學生證後至註冊組蓋章,如有急需亦可以通訊方式向註冊組申請在學證明。
三、 中文在學證明申請說明如下:
學校地址:43302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
收件者:弘光科技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四、 以上事項若有任何問題請與教務處註冊組聯絡,04-26318652轉1250、1254~1257。
感謝配合,並祝學習順利
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