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91學期「第13機車停車場」車輛通行權限已於9月28日啓用之相關注意事項
一、第一階段申請並繳費也完成銷帳作業的車輛通行權限於109年9月28日已啓動。
二、請未申購或未完成繳費但還停在「第13機車停車場」的車主務必於9月28日前將您的車移至P9、P14或P16停放,以避免進出車輛管制系統全面啓動時,造成您的不便。
三、如有已繳費但無法進入的機車車主,請將您的愛車停放至P14,帶著您的繳費單至總務處事營組(A113)辦理,不便之處請多包涵或請撥分機:1776與張小姐連絡。
四、第二階申請日期:109年9月29日(二)09:00起至109年10月05日(一)24:00止,開放系統申請及繳費(以總量管制至車位售完為止)。
總務處事營組敬啓
109.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