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副校長權責範疇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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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副校長權責範疇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7日張貼人:人事室

人 事 公 告

受文者:全校教職員工

主 旨:113學年度副校長權責範疇

說 明:本校各副校長權責範疇詳見附件,自113年8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