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
受文者:全校執行各計畫案(含3%校內工讀)之主管與教職員
主 旨:[非常重要] 請依勞動部112.2.9發布「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進行簽到表/工作日誌簽核,敬請配合。
說 明:
一、 依據勞動部112.2.9發布「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自113年起各計畫案(含3%校內工讀)每月薪資將於次月10內發放。
依此,人事室將統一於每月1日發送「提醒通知」至受聘人、用人單位或計畫主持人;提醒須如期完成簽到表/工作日誌之簽核流程,程序如下:
(一)受聘人當月份之簽到表/工作日誌,最晚須於次月3日內完成簽到表/工作日誌之登打,並於系統送出簽核。(例:10月份之簽到表/工作日誌,最晚須於11月3日前完成登打簽到表/工作日誌,並於系統送出給用人單位或計畫主持人審核)。
(二)用人單位或計畫主持人於收到受聘人之簽到表/工作日誌後,最晚須於收到通知後2日內完成簽到表/工作日誌之簽核。(例:受聘人於11月3日於系統送出簽到表/工作日誌,用人單位或計畫主持人最晚須於11月5日前完成簽到表/工作日誌之簽核)
二、如有任何問題或疑慮,請洽詢人事室亞儒#2223。
人事室 敬啟
11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