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受文者:兼任行政職務之專案教師與相關主管
主 旨:調整專案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考核配比
說 明:
一、111.07.21人事室主任與有專案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單位主管,舉行考核配比討論會議,全數主管同意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調整考核配比。
二、依據111.07.21會議結果,提案:
1.服務單位在「系」的專案教師:KPI 30%;整體表現70%【系教評:49%、院長21%)】
2.服務單位在「外單位」的專案教師:KPI 30%;整體表現70%【系院:21%(系教評14%、院長7%)、外單位:49%】
三、此提案於111年8月16日行政協調會通過。
四、該調整考核配比,於111學年度試行。
五、人事室將於111年9月中旬完成更新兼任行政職務專案教師之契約書,敬請專案教師將原本已用印完成之契約書(2份)於111.9.2(五)至111.9.8(四)至人事室(A102辦公室)領取新版並繳回舊版契約書。
六、如有疑義,請聯繫人事室江承妤(分機2222)。
人事室 敬上
1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