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命題、審題及評判委員推薦一案,惠請貴校於111年10月24日(星期一)前推薦相關人選,俾利彙辦,請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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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有關「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命題、審題及評判委員推薦一案,惠請貴校於111年10月24日(星期一)前推薦相關人選,俾利彙辦,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張貼人:弘光科技大學人事室

主旨:有關「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命題、審題及評判委員推薦一案,惠請貴校於111年10月24日(星期一)前推薦相關人選,俾利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命題審題委員遴選原則」、「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評判委員遴選原則」辦理。

二、推薦對象:擔任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各語言各項各組命題、審題及評判委員(請詳閱各推薦表之填寫說明)。

三、推薦方式:

(一)推薦名單請由各校統一彙送,不受理個人送件。

(二)推薦單位請於111年10月24日(星期一)前填寫推薦表,經列印核章後免備文交換或郵寄(郵戳為憑)至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林小姐收((320317)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電話03-4227151分機33463);電子檔請一併寄送至shihwen711@cc.ncu.edu.tw,俾利彙整推薦名單(如無推薦名單,則免填免回復)。

四、另,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之競賽員及指導人員(噶瑪蘭語、撒奇萊雅語、邵語、拉阿魯哇語、卡那卡那富語、萬山魯凱語、多納魯凱語、茂林魯凱語、萬大泰雅語、汶水泰雅語除外)不得擔任各語言各項各組評判。

如有推薦名單,請將資料於111年10月18日前繳交給人事室書羽(#2260) E-mail:shuyu@hk.edu.tw。

人事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