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師專業證(執)照獎勵申請事宜,請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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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師專業證(執)照獎勵申請事宜,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8日張貼人:弘光科技大學人事室

 

受文者:全校專任(含專案)教師

主  旨:111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師專業證(執)照獎勵申請事宜,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取得專業證(執)照獎勵準則」辦理,請參閱附件1。

二、申請獎勵金時,請檢具本校「獎勵教師取得專業證(執)照申請表」(附件2)、考試及格證書或專業證照影本1份(請以A4格式呈現),經所屬系院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後,於112年4月21日(星期五)前將紙本繳交人事室。

三、如有疑義,請聯繫人事室江承妤(分機2222)。

 

 

人事室 敬上
1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