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主旨:為因應國民法官制度上路施行,司法院現正積極辦理國民法官注意事項及保護措施之說明活動,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行政院秘書長112年4月10日院臺法字第1121009413號函暨司法院112年3月30日院台廳刑四字第11202006301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為使公務人員能安心參與審判,如有辦理各項教育訓練(如說明會、座談會或專題演講等)需求,得以國民法官預防詐騙、瞭解擔任國民法官應遵守之保密義務、避免外界不當干擾及對國民法官之照料措施為主題,逕洽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制度推廣行政聯繫窗口,申請安排活動大使及協助行政聯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