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主旨:112年退休教師總統端午節慰問金,各系院如有推薦人選者,請於112年4月21日(五)前經院長核示後紙本送回人事室,再陳校長核定後由本室報部。
依據:教育部112年04月11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1046號辦理。
說明:
一、總統為體念大專校院教師教學辛勞,每年三節均撥專款,囑本部於節前轉致教學特優、罹患疾病或子女眾多、生活負擔較重之退休教師。(不含現職者)。本校如有符合慰問條件,需將建議表送至教育部人事處彙辦,敬請各系院配合協助推薦人選。
二、如各系院有合適人選,請填具” 112年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端節慰問金學校建議表”(附件)經系、院排序後送回人事室,經校長核定優先順序後報部。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亭攸(分機2260),謝謝。
人事室敬啟
11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