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主 旨:宣導本校送審教師辦理膠裝著作時,請遵循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範。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送審實質審查作業準則」第15條規定略以,經審定合格之送審著作需於本校圖書館公開並保管。
二、送審教師請依循送審作業「準備資料一覽表」備妥送審資料,待審定合格後,相關著作需送圖書館公開並保管。
三、敬請送審教師辦理膠裝著作時,注意個人資料保護。
四、如有「個人資料保護」相關疑義,敬請參閱本校資通安全暨個資保護宣導網(網址:https://pims.hk.edu.tw/)。
人事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