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職員工或其眷屬就讀本校助學金之申請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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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職員工或其眷屬就讀本校助學金之申請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1日張貼人:人事室

公       告

主  旨:延長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職員工或其眷屬就讀本校助學金之申請

說       明:

一、為擴大補助對象,112年06月13日校務會議通過「弘光科技大學職員工或其眷屬就讀本校補助要點」(附件一)

二、申請期限:延長至112年06月30日止

三、申請方法:

  1. 申請入徑:校務系統->公用系統-X02電子表單簽核系統-表單申請作業。

     2.教職員工申請就讀本校正規學制之助學金:如為本人第一次申請,請檢具學雜費收據影本一份;如為教職員眷屬第一次申請,請檢具戶口名簿影本與學雜費收據影本一份。

     3.第二次申請,均須檢具當學期學雜費收據影本一份與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然,受補助人前一學期操行成績未達七十分或學科成績不及格科目達二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補助。

    4.教職員工如未依「弘光科技大學教師進修辦法」與「弘光科技大學職員工進修辦法」,提出進修申請,不可申請此項助學金。

    5.教職員工子女就讀本校附設幼兒園之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第一次申請,需檢具戶口名簿影本與當學期註冊費收據影本一份,第二次申請,每學期檢具註冊費收據影本一份。

四、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亞儒,校內分機2223。

人事室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