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 函
主旨:本院第34屆院士候選人提名,自本(112)年7月17日起至10月17日止,隨函檢附中、英文「提名作業說明與提名表」暨「本院院士選舉辦法」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院組織法第四條及本院院士選舉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二、本院院士為終身名譽職,於全國學術界成績卓著人士中選舉之。
三、各大學提名院士候選人時,應以其所包含之學科為範圍。並應先經其最高學術評審會議通過,檢具會議紀錄,且由首長在院士候選人提名表上簽名,加蓋機關之印信。
四、請依提名作業說明辦理,中、英文提名表均需逐欄繕打及併附電子檔(in MS word);10件代表性研究或創作如為期刊或論文著作,請附抽印本且併附電子檔;如係專書請附寄整本書籍且併附封面、目錄與摘要之電子檔;連同貴單位最高學術評審會議之會議紀錄、被提名人中、英文詳細學經歷與完整著作目錄(含電子檔或網址),請惠予於旨揭提名期限前(以郵戳為憑)寄送本院。提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或至本院網站首頁(http://www.sinica.edu.tw/nominate.html)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