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受文者:本校編制內職員、約聘人員、技工、工友、司機
主 旨:111學年度職員工考核獎勵金發放事宜
說 明:
一、依本校「職員工考核辦法」第22條第一項,發給獎勵金。
(一)111學年度職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優等:4,000元
(二)111學年度職員工年度考核結果甲等:1,000元
二、獎勵金發放對象:111學年度職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優等及甲等之編制內職員、約聘人員、技工、工友、司機。
三、獎勵金預計入帳時間:112年7月20日(四)
四、依本校「職員工考核辦法」第22條第二項,任職未滿一年者,獎勵金不予發放。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人事室亭攸(分機2260)。
人事室 敬啟
112.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