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111學年度專任教師考核與評鑑作業服務項目,請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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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辦理111學年度專任教師考核與評鑑作業服務項目,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0日張貼人:人事室

通  知

受文者:全校各校級大型計畫辦公室及業務承辦助理

主 旨:辦理111學年度專任教師考核與評鑑作業服務項目,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本校「專任教師考核與評鑑實施細則」附表『教師考核與評鑑評審內容及項目』辦理服務評審項目。

二、 協助執行USR計畫或其他大型重要計畫之分數採計,須由教師至教師評鑑系統填報後,計畫辦公室或計畫主持人填具附件「大型重要計畫推薦列計表」,人事室始得列計,該項至多列計20分。

類別 計分項目 計分 備註
自選填報 協助本校或附屬機構相關業務(含撰寫計畫),每1專案列計1案 1. 每學年完成每案列計10分。

2. 唯協助執行USR計畫或其他大型重要計畫,須由計畫辦公室或計畫主持人推薦後列計,至多列計20分。

3. 不得與研究項目重複填報。

4. 本項至多列計20分。

大型重要計畫係指非由教師承接之計畫,且經費須達200萬元以上。

 

三、 請各大型計畫辦公室完成附件「大型重要計畫推薦列計表」及核章後,於112年7月31日(星期一)前,將紙本密封後,擲交至人事室及電子檔email寄至melody@hk.edu.tw。如有任何疑義,請電洽或email人事室承妤(分機2222)。

 

人事室 敬上
112.7.20